各学院、部、处及直属部门: 国家留学基金委“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”于9月份开始申报,按照《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》和《天津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》(津工大[2019]47号)文件要求,现就有关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材料准备 1.正式邀请函 须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,并明确以下内容:包括个人基本信息(姓名、国内单位等)、留学身份(访问学者/博士后)、留学期限(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)、留学专业、课题或研究方向、资金资助情况和外方负责人签字(含电子签名)与联系方式。 2.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、学术背景、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、论文发表、任职等情况,原则上不超过1页,并由国外合作者本人签字。 3.符合条件的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外语水平有效期等相关要求,均可按照2021年4月1日计算相应节点。 4.依托项目在研证明及科研成果清单 5.有效身份证、职称证书、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 6.《出国(境)研修项目申请表》 申报人登录人事系统网站在出国访学栏目中填写、提交并打印《出国(境)研修项目申请表》(学院签字盖章)。 项目具体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网官方网站在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1988)查阅。 二、申请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上述准备材料。 三、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按照《天津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》(津工大[2019]47号)组织审核推荐,确定出向学校推荐的人选,并填写《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1)和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(学院)》(附件2),于9月10日(周五)12: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(包括教师准备材料、附件1和附件2)报送至行政中心301室。 四、学校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校内专家(从专家库中遴选产生)对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。专家根据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》逐项打分,并根据打分及综合评审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。 五、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 六、网上申报 公示无异议后,拟推荐教师在9月25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。 联系方式:万冬 83955565 附件:1.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2.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(学院)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