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育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14文章来源:教师工作部浏览:88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在第36个教师节和2020年国庆节来临之际,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提升教师的幸福感、成就感和荣誉感,结合疫情防控、复课开学等工作,经校党委研究决定,在全校开展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育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表彰比例

(一)优秀教师拟评选10人,评选范围为我校具有教师资格、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。

各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为150人及以上可推荐3人,100-150人之间可推荐2人,100人以下推荐1人申报参评。

(二)优秀教育工作者拟评选5人,评选范围是我校教育管理人员。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人申报参评。

(三)优秀教育集体拟评选5个,评选范围为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下属单位。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个集体申报参评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;

2.从事教师工作5年以上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3.求真务实、爱岗敬业、传播知识、塑造新人,在教育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、疫情防控、复课开学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
(二)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

2.从事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5年以上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3.管理理念先进,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,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;

4.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作风优良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履职尽责,真抓实干,服务大局,开拓创新,工作业绩突出,在疫情防控、复课开学等工作中表现突出。

(三)优秀教育集体的评选条件

1.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,积极推进“三全育人”,教风好、学风正、教学科研质量高,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、成绩突出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、创新团队;

2.在党建工作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招生就业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、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;3.在疫情防控、复课开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。

三、评选组织机构

校党委成立校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育集体评选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“工作小组”),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,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。成员由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组织部、学工部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、研究生院、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
各基层党组织成立评选工作组,工作组一般由所在组织的党政负责人、教师代表、工会代表等组成。

四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
(一)基层党组织推荐人选

97-11日,各基层党组织推选参评人员及集体并填写《天津工业大学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》、《天津工业大学优秀教育集体申报表》,各参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、名额,对照评选条件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征求意见,保证推选质量。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、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。

912日前,各参评单位将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育集体的纸介质申报表(一式两份)报送至教师工作部(行政中心301),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孟梦网络办公。

(二)学校评选和表彰

校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育集体评选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校内评选,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。

希望各基层党组织以此次评选为契机,引导广大教师弘扬和践行学校精神,凝心聚力,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,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,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、建设“双一流”高校,创新竞进、贡献力量。

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党委

202097

附件:

1_附件1:天津工业大学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.doc

1_附件2:天津工业大学优秀教育集体申报表.doc